快速处理交通事故“六步走”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4-03-22 18:15) 点击:581 |
第一步,发生交通事故后,以市区道路事故为例,首先应立即停车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。不挪移车辆的情况下需在车身后方50-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,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。 第二步,查看车辆受损情况,初步判定事故责任,并相互记下车牌号、相互查验证件、记下联系方式,确定及协商是否需要交警现场处理。需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。同时责任方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。 第三步,如权责清晰、双方对事故认定一致,符合并认同快速处理,双方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,如有需要,也可以摄像。拍照的要诀是:站得正、拍得全。站得正,就是要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,不要斜着拍,角度偏离可能影响交警判断。拍得全,就是要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,尤其要把车道、标线等拍进照片。如果没有事故现场的照片,或者照片拍得不好,有可能导致事故无法认定。 第四步,如对责任认定有分歧,可先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,并对现场进行标记,等待交警前来处理。 第五步,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,需完整填写事故时间、地点、双方车辆车牌号、驾驶者姓名、驾驶证号、保险公司、电话、保险公司报案号、事故情形、车辆损失情况、责任认定、双方签字。 第六步,车险理赔凭借快速处理协议书。按规定,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,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。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。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;超过2000元的部分,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。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,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。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,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。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,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、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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