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推出便民6项措施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02-12 17:41) 点击:762 |
来源:原创 作者:乔方律师 时间:2014-02-12 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改变服务观念,端正服务态度,2014年度着重推出六项便民法律服务措施,迎来开门红,收到明显效果。 一、完善便民措施,提高服务质量。接待室为当事人提供休息桌椅、纸张、笔墨、法律文书格式、电子信息查询、饮用开水、老花镜、擦鞋机等便民服务设施,做到着装整洁、工作规范、语言文明、服务热情,努力打造阳光、透明、便捷、高效、文明的受案窗口。 二、简化受案手续,创新收案方式。公示受案指南、委托须知、交费明细、便民联系电话等,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,尽量做到当日委托,当日审查,当日受案,当日移送起诉。让当事人“少跑路”、“少折腾”。积极推进预约收案、假日收案、电话收案、邮寄收案、上门收案等立案创新方式。 三、加强巡回办案,就地解决问题。常态化地开展下乡、下村、下公司办案活动,选取赡养、继承、抚养、宅基地侵权、交通事故、民间借贷、偷盗抢劫、劳动争议、工伤、欠薪、合同债权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、社区、企业、学校等地,就地办案,及时化解矛盾,将办案现场搬到老百姓家门口,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。 四、简化办案程序,提高办案效率。提高简易程序调解率,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,提高办案效率,节约诉讼资源,减轻当事人诉累。对法律关系简单、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,启动小额速调程序,一调终结,快调快结。 五、加大调解力度,实现案结事了。始终将调解工作贯彻于诉前、立案、庭前、庭后、执行等各个环节,依托各村、社区、厂区法治联络员、调解员的调解网络平台,采取口头收案、预约登记、减交、缓交、免交律师费等便民措施,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。正确处理好依法调解和代理诉讼的关系。做到能调则调,当诉即讼;多调少讼,调讼结合。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。 六、加强法律援助,体现恤民情怀。依法实行律师费减、免、缓制度,与法律援助中心实现联动机制,让真正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。同时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诉讼救助基金制度,加大对致害人无力赔偿、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,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,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平安生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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